诉讼离婚的法律知识要点之举证须知
一、证明诉讼主体资格的证据
(一)证明原、被告是夫妻关系的证据,如结婚证、婚姻关系证明书、户口本以及身份证。
(二)如涉及构成事实婚姻的,应提交居委会或村委会出具的证明。
(三)证明被告下落不明的,应提交被告住所地或经常居住地村委会或公安机关的证明。
二、证明婚姻关系破裂的证据
(一)如涉及家庭暴力,应提交法医鉴定,提出证人。
(二)如涉及吸毒、赌博行为的,应提交居委会或村委会或公安机关出具的证明;涉及行政处罚、刑事犯罪的,应提交有关处罚决定或判决书。
(三)如涉及有重婚行为或有配偶与他人同居的,应提交上述行为相关的结婚证、子女出生证、居住证明、相片或居委会、村委会、公安机关出具的证明等证据。
(四)因重婚、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、实施家庭暴力、虐待遗弃家庭成员引起离婚的,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。
三、证明由一方抚养子女为宜的证据
(一)证明一方经济状况良好的,应提交工资单或其它合法收入的证明,或提交有关居住情况的证据。
(二)如涉及10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的,应提交子女本人愿跟随父或跟随母生活的相关证据。
四、证明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有共同财产的证据
(一)证明有房产的,应提交房产证或购房合同、缴款发票或出资证明。
(二)证明有银行存款并申请法院调查的,应提交银行帐号、开户行名称;证明有股票并申请法院调查的,应提交股东代码、资金帐号、开户的证券机构名称;证明有车辆的,应提交行驶证、车牌号。
(三)证明对方在公司拥有股权的,应提交该公司的工商登记情况、出资证明等。
(四)证明一方有债权债务的,除提交借据以外,必须有相关的证据佐证。
(五)证明夫妻双方财产有约定的,必须提交协议书等相关的证据。
五、有具体的诉讼请求金额的,应提交诉讼请求金额的计算清单。
昭平县是中国广西壮族自治区贺州市所辖的一个县。地处桂江中游的昭平县犹如镶嵌在广西东部的一颗璀璨的绿色明珠,全县总人口39.2万,总面积3273平方公里,辖8镇9乡。碧波荡漾的桂江上连漓江、下接珠江,山光水色,令人神往,成为桂(林)梧(州)水路通航主航道;陆路有白黄线与东西南北国道相接,正在兴建的桂(林)梧(州)高速公路贯穿境内。昭平水陆交通便捷,桂江、省道20141线,穿境而过,昭平县城至蒙山黄村、樟木至潮江、黄姚至皇竹多条公路建设,给昭平注入新的经济活力。昭平山清水秀,历史悠久,古往今来就是名人雅士云集之地。唐代著名大诗人李商隐、修文馆学士宋之问、宋代著名将领杨文广、明代文渊阁大学士解缙、南明永历皇帝朱由榔;近代孙中山及著名文化名人千家驹、何香凝、梁漱溟、高士其、欧阳予倩等人均先后到这里畅游名川秀水,为这方水土增添了浑厚的文化底蕴。昭平境内河流纵横,主要河流有桂江、思勤江、临江、富群江等,水力资源十分丰富,